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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逢吉刘铢家属庄宅诏 后周 · 周太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二
苏逢吉刘铢
顷在汉朝
与朕同事。
朕自平祸乱。
不念仇雠。
寻示优宏。
与全家属。
尚以幼稚无托。
衣食是艰。
将行矜恤之恩。
俾获生存之路。
报怨以德。
非我负人。
逢吉骨肉洛京庄宅各一。
刘铢骨肉陜州庄宅各一。
即位赦文 后周 · 周太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四
自古受命之君。兴邦建统。
莫不上符天意。下顺人心。
是以夏德既衰。爰启有商之祚。
炎风不竞。肇开皇魏之基。
朕早事前朝。久居重位。
受遗辅政。敢忘伊霍之忠。
仗钺临戎。复委韩彭之任。
匪躬尽瘁。焦思劳心。
讨叛涣于河潼。张声援于岐雍。
竟平大憝。粗立微劳。
才旋旆于关西。寻统兵于河北
训齐师旅。固护边陲。
只将身许国家。不以贼遗君父。
外忧少息。内患俄生。
群小连谋。大臣遇害。
栋梁既坏。社稷将倾。
朕方在藩维。亦遭才搆。
逃一生于万死。径赴阙庭。
枭四罪于九衢。幸安区宇。
将延汉祚。择立刘宗。
徵命巳行。军情忽变。
朕以众庶所迫。逃避无繇。
扶拥至京。尊戴为主。
重以中外劝进。方岳推崇。
黾勉虽顺于群心。临御实惭于凉德。
改元建号。祗率于旧章。
革故鼎新。宜覃于霈泽。
朕本姬室之远裔。虢叔之后昆。
积庆累功。格天光表。
盛德既延于百世。大命复集于眇躬。
今建国宜以大周为号。改乾祐四年广顺元年
正月五日昧爽巳前。应天下见禁人等。
罪无轻重。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常赦所不原者。
咸赦除之。故汉枢密使杨邠卫都指挥使史宏三司使王章等。
以劳定国。尽节致君。
千载逢时。一旦同命。
悲感行路。愤结重泉。
虽寻雪于沈冤。宜更申于渥泽。
并可加等追赠。备礼归葬。
丧事官给。仍访子孙叙用。
其馀同遭枉害者。亦与追赠。
马步诸军将士等。勠力协诚。
输忠效义。先则戡平内难。
后乃推戴朕躬。言念勋劳。
所宜旌赏。其员僚将士等。
各与等第。超加恩命。
仍赐功臣名号。巳有功臣名号者
别与改赐。应左降官。
量加叙录。亡官失爵之人。
宜与齿用。配流徒役人。
并许放还。巳殁者任从归葬。
所有杜仲威李守贞王景崇赵思绾宾幕元随亲戚及诸色人。先因惧罪。
至今逃匿者。并可放还。
任自取便。昨者犯罪人苏逢吉刘铢阎晋卿李业后赞聂文进郭允明及同时犯罪人等家族骨肉。
先巳释罪疏放。其逐人所有亲戚。
及门客元随。职掌在诸处者。
切虑尚抱忧疑。今并释放。
所在不得更有恐动。内有手下先管庄田钱谷人等。
巳下三司磨勘。了日一任逐便。
诸处有犯罪逃亡之人。及山林草寇等。
咸许自新。一切不问。
各还乡里。自务营生。
仍仰所在切加安恤。所繇节级
不得衷私妄有恐动。如赦到后。
一月不归本业者。复罪如初。
内外文武臣僚致仕官。诸军将校使职员。
及前任藩侯郡守文武朝列。前内诸司使副使前禁军指挥使前资军副使等。
各与等第加恩。应见任文武臣僚内诸司使诸道行军副使方马步军都指挥使
如父母在。未有恩泽者即与恩泽。
如亡殁。未曾追封赠者亦与封赠
巳封赠者更与封赠。晋汉以来。
兵革屡动。赋役烦并。
黎庶疮痍。鳏寡孤茕。
不能自济。为人父母。
曾不闵伤。应天下州县所欠乾祐元年二年巳前夏秋残税。
及派徵物色。并三年夏税。
诸色残欠。并与除放。
所有澶州巳来。大军经过之时。
沿路人户。恐有蹂践。
两边共二十里。并乾祐三年残欠秋税并放。
河北沿边州县。自去年九月后来曾经契丹蹂践处。
其人户应欠乾祐三年终巳前积年残欠。诸色税物。
并与除放。仍委逐处长吏倍加存抚。
至于防守边塞。优恤疲羸。
利害之事。各宜条奏。
自前或有拒捍契丹。显立功劳。
及将吏之中。有殁于王事者。
具名以闻。当议酬奖。
应系三司主持钱谷败阙场院官。取乾祐元年终巳前徵纳外。
累经较科。灼然无抵当者。
三司分析闻奏。别候指挥
秋夏徵科。旧有规制。
如闻诸道州府。别立近限催驱。
或缘逼䠞过深。转致供输不易。
至使蚕欲老而求丝债。禾未熟而取谷钱。
但无逋悬。何须急暴。
应天下百姓纳税租。并取省限内纳毕。
不任促限徵督。如是军期急速。
即不拘此例。访闻诸处人户。
逃移在外者。自前省司虽累行招携。
多未归复。兼知逃户税赋。
摊配居人。公私之閒。
未甚允当。念其疾苦。
常轸于怀。宜令所司商量。
别行条贯。庶使逃移者即归乡土。
见居者渐遂舒苏。免困生灵。
以副勤恤。藩侯郡守
寄任非轻。立政之先。
养民为本。每及徵赋。
尤要徇公。其逐处仓场库务。
宜令节度使刺史专切钤辖。掌纳官吏。
一依省条指挥。不得别纳斗馀秤耗。
旧来所进羡馀物色。今后一切停罢。
朕早在藩镇。尝戒奢华。
今御寰区。尤思节俭。
况国家多事。帑藏甚虚。
将缓忧劳。所宜省约。
应乘舆服御之物。不得过为华饰。
宫闱器用。并从朴素。
太官常膳。一切减损。
诸道所有进奉。皆助军国支费。
其珍巧纤华。及奇禽异兽鹰犬之类。
不得辄有贡献。诸无用之物。
不急之务。并宜停罢。
帝王之道。德化为先。
崇饰虚名。朕所不取。
苟致治之未洽。虽多瑞以奚为。
今后诸道所有祥瑞。不得辄有奏献。
古者用刑。本期止辟。
今兹作法。义切禁非。
盖承弊之时。非猛则奸凶难制。
及知劝之后。在宽则典宪得宜。
相时而行。庶臻中道。
今后应犯盗赃及和奸者。并依晋天福元年巳前条制施行。
应诸犯罪人等。除反逆罪外。
其馀罪并不得籍没家产。诛及骨肉。
一依格令处分。天下诸侯。
皆有亲校。自可慎择委任。
必当克效参裨。朝廷选差。
理或未当。宜矫前失。
庶协通规。其先于在京诸司
军将充诸州郡元从都押牙孔目官内知客等。并可停废。
仍勒却还旧处职役。设官分职。
具列司存。离局侵权。
诚为挠紊。今后诸司公事。
并须各归局分。不得越次施行。
朝廷之务。显有旧章。
职官具存。安可废坠。
如闻自前诸司公事。多有壅滞。
今后并可速疾举行。国之大事。
在祀为先。苟爽吉蠲。
深为渎慢。如闻自前祠祭牢馔。
颇亏肃敬。今后委监察御史严加觉察。
必须丰洁。庶达精诚。
稍或不恭。国有常典。
近代帝王所在陵寝。合禁樵采。
俾奉神灵。唐庄宗晋高祖各置守陵十户。
以近陵人户充。汉高祖皇帝陵署职员。
及守陵宫人时月荐飨。并守陵人户等。
一切如故。仍以晋汉之裔。
为二王后。委中书门下处分。
自古圣帝明王。莫不好贤纳谏。
是以立诽谤之木。采刍荛之言。
时之利病罔不知。政之得失无不察。
达聪明目。其在兹乎。
应内外文武臣寮。有见识灼然益于治道者
许非时上章闻达。山林草泽之閒。
怀才抱器之士。切在搜访。
免致遗贤。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所宜旌表。
以励时风。于戏。
致理保邦。非德教无以安万国。
发号施令。非诚信无以示四方。
其或言出行违。朝行暮改。
是为秕政。何以子民。
更赖栋梁羽翼之臣。左右前后之士。
共扶寡昧。同致雍熙。
思寘器以永安。睹覆车之可戒。
纳隍驭朽。予岂忘诸。
釐革有所未尽者。有司具启请以闻。
高祖实录敕 后汉 · 汉隐帝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一
载唐虞之盛。
传彼古文。
明得失之由。
存乎信史。
恭惟高祖皇帝受天历数。
缵汉基图。
戎虏蛮夷。
慑灵旗而内附。
礼乐征伐。
建王道于大中。
功格于上元
化行于率土。
将欲示其轨范。
约彼春秋。
高光纪圣之书。
续班马记言之典。
废而不举。
阙孰甚焉。
左谏议大夫贾纬左拾遗窦俨右拾遗王伸等。
才学渊深。
论辩锋起。
分职方提于直笔。
编年允属于鸿儒。
宜令同修高祖实录呈进。
宰臣苏逢吉监修
晋朝实录敕 后汉 · 汉隐帝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一
五运相承。历代而犹传凤纪。
百王垂训。继明而具载鸿猷。
况今司契御乾。握图纂极。
事每循于师古。政必究于化源
迨自金行。成兹火德。
所请编录。庶补阙文。
晋朝实录。宜令监修国史苏逢吉史官贾纬窦俨王伸等修撰呈进。
转对条上四事状十一月三十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七、《范太史集》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八、《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五、七二、一一四、《玉海》卷一四一、《宋史》卷三三七《范祖禹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九、三一八
御史台牒:十二月一日文德殿视朝,轮当转对奏事。
臣有管见,谨具如后:
一、臣伏以自祖宗肇造区夏,刬削藩镇,分天下为十八路,置转运使副、提点刑狱
有州三百,州置守,皆得专达于朝廷。
有县一千二百,县置令,皆命于天子。
其始也,收乡长镇将之权悉归于县,收县之权悉归于州,收州之权悉归于监司,收监司之权悉归于朝廷。
监司者,古州连帅之职也。
郡守者,古公侯之国也。
县令者,古子男附庸之君也。
自古封建则有强逼之患,郡县则无蕃屏之卫。
汉法古建侯王,终有七国之变,郡守权重,得专生杀。
唐世自方镇至县令皆有专杀之威,不请于朝廷。
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民自徒罪以上,吏自罚金以上,皆出于天子。
方守臣统制列城,付以数千里之地、十万之师,单车之使,尺纸之诏,朝召而夕至,则为匹夫。
是以百三十馀年,海内晏然,谋闭而不兴,寇窃乱贼而不作,舟车所至,海隅出日,无异近地。
不唯祖宗仁恩德泽深结于民,亦由制置郡县最得其道,前此所未有也。
监司付以一路,守臣付以一郡,县令付以一县,皆与天子分土而治者也,其可以不择人乎?
夫一县令不得人,则百里之地受其害;
郡守不得人,则千里之地受其害;
监司所以代天子巡狩,黜陟功罪,进退能否,内集财赋,外卫封疆者也,若不得人,则一路可知矣。
朝廷比年命中外两制监司,又出省郎为之,亦有意于慎选矣。
监司有善未尝知也,有不善亦未尝问也。
夫人之情,能者不见异,而不能者亦见容,则自中人以下几何而不惰?
是以议者多言监司职事不举。
夫天下之吏,患在不奉法令,而观望朝廷之意。
朝廷之意宽,则吏治茍简,遂至于怠;
朝廷之意急,则吏治惨刻,遂至于苛。
夫观望上下以为宽猛者,是未得人也。
贤人君子岂有观望而为政者哉?
祖宗以来,有考课监司之法,神宗时犹行黜陟,近岁废而不举。
臣望陛下诏大臣举行考课之法,专考察诸路监司
置簿于中书,凡有奏请及功罪皆书之,参之以众言,验之以行事,岁终则较其优劣,简其能者,亦简其不能者,而废置之。
举天下十八路监司,不过数十人,欲皆知之,亦无难矣。
夫选天下郡守,此大臣之职也,古者天子亲之。
汉宣帝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无愁怨叹息之声音,政平讼理也。
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以为太守者,吏民之本,数变易则下不安。
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
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
是以汉世良吏,于兹为盛,称中兴焉。
光武广求民瘼,观纳风谣,吏多得人,百姓宽息,建武永平之治,后世莫及。
唐太宗曰:「为朕养民者,唯在都督刺史
朕尝书其名于屏风,得其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以备黜陟」。
是以贞观之治几于三代。
明皇开元之初,欲重都督刺史,选京官才望者为之。
十二年,以山东旱,命选台阁名臣以补刺史
十三年,自选诸司长官有声望者十一人为刺史
又敕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县令一人,视其政善恶为举者赏罚。
是以郡县多得良吏,其治几于贞观。
国朝太宗皇帝尝语宰相曰:「朕择循吏,俟选及三百人,则天下何忧不理?
临御以来,郡县未理,由择人之未当也」。
太宗又尝选秘书丞杨延庆等十馀人分为诸道知州,谓宰相曰:「刺史之任,最为亲民,非其人,则下受其弊」。
审官院上新所选京朝官充知州者二十馀人,御前印纸历子,太宗亲书以赐之,其略曰:「惠爱临民,奉法除奸」。
因谓知院钱若水曰:「所赐戒谕有除奸之语,恐不晓者从而生事,可谕以除奸之要在乎奉法耳。
盛暑中写此,岂不劳乎?
盖为官择人,以安百姓也」。
神宗尝谓执政曰:「朕思祖宗百战而得天下,今以一郡付之庸人,深可痛心」。
太祖神宗,未尝不留意亲择郡守
今二圣垂拱,悉以政事付之大臣,然则今日择郡守乃大臣之职也。
自京朝官以上,功罪善恶,无若吏部知之为详。
臣愚欲乞先委吏部尚书取当为知州者,具其功过、举主,而择其可任者保明之,以上三省,三省召而审察之。
凡当召者,使之言二事以上,如转对法,或前任利害,或朝政阙失,不唯可以观其才识,亦因以广言路、通下情。
昔尧之试舜,亦询事考言;
舜之用人,亦敷奏以言,明试以功。
夫欲知其人,不过以言与事二者而已。
若其言可厎行,及有功状,与其举主多名人,则可用无疑矣。
其不及者,以次差之;
其否者,与京府或藩郡通判
其罢癃不能任职者,与宫观
有罪者,自依旧法降监当。
既定其等,然后使御史台纠其不当者。
到官,则委监司考其课,每及一年,则以优劣闻而行黜陟焉。
如此,则能者必出,不能者必渐退,虽未尽善,得人必多矣。
夫有监司则郡守,有郡守则有县令,未有监司郡守得人,而县令可以容贪虐昏闇之人也。
是故天子任宰相宰相监司郡守监司郡守当择县令
宰相监司而已,监司郡守郡守县令,朝廷据其所察而行赏罚,此岂难哉?
夫有考课而无黜陟,与不考同。
吏部虽以上中下为等,文具而已,非有赏罚使人劝沮也。
臣伏望陛下明谕大臣,使慎择监司而专考之。
又使大臣代陛下择郡守
监司郡守考课,必行赏罚。
使监司郡守专察县令
庶使天下官吏渐多得人,然后可以言治矣。
一、臣伏见近制,举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须通判资序、实历任一年以上人充。
臣尝受诏与两制同举,会议终日,无一资序相当可充选者;
间有一人应格,又众论未以为允。
虽由举者审知人才不广,实亦拘碍资格,所以尤难得人。
缘资格之设,本以向者多不拘资序,或特除选人,故立此法,矫枉过正。
臣愚欲乞参酌前后条制裁处,其中应举监察御史取第二任知县以上,殿中侍御史取初任通判以上,更不限实历一年;
寄禄官并以奉议郎以上。
所贵资序稍宽,易得应格,兼收众才,益广言路,亦经久之通法也。
一、臣窃见朝廷常患将帅之才难得其人。
仁宗时每边臣阙,或自禁近降授,试之藩阃,然后大用。
外任则都转运使待制、杂学士可用者,常数人选择而使之,未尝言乏。
岂人才独多于今?
由朝廷养之有素也。
将帅之选多出于监司
初为监司者,先自远路,渐擢至京东西淮南
其资望最深、绩效尤著者,乃擢任陕西河东河北三路及成都路
自三路及成都召为三司副使,其未可辍者或与理副使资序;
副使待制,出为都转运使
夫自初为监司,至三路及三司副使者,其人年劳已深,经历已多,缘边山川道路、甲兵钱谷,皆所谙知,故帅臣有阙,可备任使,中才之人,亦能勉强。
朝廷以其经历,亦倚仗而不忧。
夫人虽有聪明绝人之才,若未尝自睹,终不如亲历者所得之多也。
王安石用资浅之人为监司,使之推行新法。
其奉法稍宽者,则以为不才,往往废斥;
其苛急聚敛,为士民所共疾者乃得在职,或不次进擢。
是故才与不才,两皆废坏,而资序一切不用。
二圣临御以来,深惩监司刻薄,多以罪黜。
其任用者,又未尝以远近为之资序,每边帅有阙,则不知可用者为谁,由朝廷养之无素也。
臣愚欲乞复祖宗时用监司之法,先自远路,渐擢至京东西淮南,然后选其能者任三路及成都,试之户部、司农、太府左右司郎官,然后出为都转运使
边臣有阙,于此选授,则可用之才必多矣。
监司除授无法,或初除即与近路及三路,自三路却迁之远地,则人情已不乐。
在三路者或久而不迁,其才能资望又不足以备边帅之任,此所以人常乏也。
今若复祖宗三路之法以任转运使,其提点刑狱转运判官,亦择才能者,与诸路更互为之,使往来出入于三路者常多,则知边事者必众矣。
一、臣闻昔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茍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季康子又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
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臣始读书,盖尝疑之,以为圣人之言主于教化而已,行之未必有近效也。
及观唐太宗初即位,与群臣论止盗,或请重法以禁之,太宗哂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
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馀,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耶」?
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
臣观太宗之政如此,乃始知圣人之言不欺,后世行之,必有近效也。
夫以区区之鲁国季康子为相,孔子犹劝之不欲所以止盗,而况天子之为天下乎?
季康子,鲁之执政,犹不可以言杀,当欲善而已,而况天子之于天下乎?
自古用重法以止盗者,莫如五代之汉。
汉高祖即位之年,患四方盗贼众多,制盗贼无问赃多少皆抵死,仍分命使者逐捕。
宰相苏逢吉草诏,意云:应贼盗,其本家并四邻同保皆全族处斩。
众以为盗犹不可族,况邻保乎?
逢吉固争,不得已,但省去「全族」二字。
由是郓州捕贼使者张令柔杀平阴县十七村民。
其法可谓重矣,然盗贼不为衰止,汉室不四年而亡。
唐太宗之政如彼,汉高祖之法如此,有天下者当以盛唐为法乎?
当以季汉为法乎?
至周太祖时,窃盗贼满三匹者犹弃市。
太祖皇帝代虐以宽,稍轻盗法。
累圣仁厚,哀矜庶狱,递加减贷,故窃盗遂无死刑。
然今编敕所定盗赃,犹重于律三倍。
盖承五代刑罚世重,减之极轻,犹至于此,岂可更增重乎?
臣伏见熙宁四年中书检正官奏请:开封府东明、考城长垣等县,京西滑州淮南宿州河北澶州京东应天府、濮、齐、徐、济、单、兖、郓、沂等州,淮阳军,别立盗贼重法。
其后,又有他州奏请,乞比东明等处行重法者。
有重法之地,又有重法之民。
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谁非君民?
今独视此州县如蛮貊异域之人,别立盗法。
自行法以来二十馀年,不闻盗贼衰止,但闻其愈多耳。
老子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又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夫上以善待民,乃可望民为善以应上,若其不应,罪在民也。
上以恶待民,则民为恶以应上,乃其理也,何足怪其多乎?
古者开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节俭,示之以敦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则自不为盗,有邪僻之民,然后从之以刑。
岂有不治其本,而专禁其末,不清其源,而欲塞其流也?
若以重法为权时之宜,行之数年,而盗少于前,固当除之,复用中典;
若盗益多于前,则是重法不足止盗甚明,其可除去无疑也。
又重法之地,皆举知县,必择彊健之吏。
被此选者奉法除盗,视民如雠,一切以击断为称职,此岂平世所宜为乎?
臣愚欲乞悉除重法,改重法地分为举知县地分。
夫天下县令皆不可不择,独此诸县先已举吏,则不可废。
民多奸猾,尤须良吏以治之,选吏以养民,不命吏以敌民也。
及今四方人情少安,改峻法为平法,庶可以变恶俗为善俗。
止用常典,足以禁奸,其刑亦不轻矣。
若行重法不已,盗贼益多,臣将见此数十州之民无乐生之心,一有凶年饥馑,则为等死之计,群起而为大盗,虽有重法,又可禁乎?
惟陛下无以孔子之言为迂,无以唐太宗之治为难,无以教化为不急,无以峻法为足恃,则民皆可使为善矣。
右,谨件如前。
臣智虑短浅,闇于世务,待罪班列,无补毫分。
伏遇皇帝陛下明目达聪,推广言路,每因视朔,博访在廷,臣辄以狂瞽,仰塞明诏。
干冒天听,敢逃刑命。
臣无任惶惧陨越之至。
进故事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六、《范太史集》卷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四二
唐太宗幸洛阳宫苑,谓侍臣曰:「炀帝作此,结怨于民。
今悉为我有,正由宇文述之徒内为谄谀,外蔽聪明故也,可不戒哉」!
祖禹曰:昔周公、召公之相成王,一话一言未尝不以夏桀、商为戒也。
其臣危亡之言不绝于口,其君危亡之言不绝于耳,故天下国家可得而安也。
唐太宗隋炀帝亡国,故亲至其宫苑,而以谄谀掩蔽诫群臣。
夫知彼之所以亡,则图我之所以存,而不敢怠矣,此三王所由兴也。
汉昭帝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
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
祖禹谨按:《大戴礼·保傅传》曰:「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太保周公太傅,太公为太师
保,保其身体;
傅,傅其德义;
师,导之教训:此三公之职也。
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宴者也。
三公三少孝仁礼义以导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
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悌博闻有道术者以辅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
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
夫习与正人居,不能无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
习与不正人居,不能无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
太子少长,则入于学。
《学礼》曰:入东学,上亲而贵仁,则亲疏有序,而恩相及矣。
南学上齿而贵信,则长幼有差,而民不诬矣。
入西学,上贤而贵德,则圣智在位,而功不匮矣。
入北学,上贵而尊爵,则贵贱有等,而下不踰矣。
太学,承师问道,退习而端于太傅
太傅罚其不则而正其不及,则德智长而治道得矣。
三代之礼,天子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
春秋入学,坐国老,执酱而亲馈之,所以明有孝也。
行中鸾和,步中《采齐》,趋中《肆夏》,所以明有度也。
其于禽兽,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远庖厨,所以长恩,且明有仁也。
《明堂位》曰:『笃仁而好学,多闻而道慎
天子疑则问,问则应而不穷者,谓之道。
道者,导天子以道也,常立于前,是周公也。
诚立而敢断,辅善而相义者,谓之充。
充者,充天子之志也,常立于左,是太公也。
洁廉而切直,正过而谏邪者,谓之弼。
弼者,拂天子之过也,常立于右,是召公也。
博文彊记,接给而善对者,谓之丞。
丞者,丞天子之遗忘也,常立于后,是史佚也』。
成王中立而听朝,则四圣维之,是以虑无失计,而举无过事。
商周之前所以长久者,其辅翼天子有此具也。
天子不论先圣之德,不知国君畜民之道,不见礼义之正,不察应事之理,不博古之典传,不闲于威仪之数,《诗》、《书》、《礼》、《乐》无经,学业不法:凡此其属太师之任也。
天子无恩于父母,不惠于庶民,不礼于大臣,不中于刑狱,无经于百官,不哀于丧,不敬于祭,不信于诸侯,不戒于戎事,不诚于赏罚,不厚于德,不彊于行,赐与侈于左右近臣,吝于疏远卑贱,不能惩忿窒欲,不从太师之言:凡此,其属太傅之任也。
天子处位不端,受业不敬,言语不序,声音不中律,进退节度无礼,升降揖让无容,周旋俯仰视瞻无仪:凡此,其属太保之任也。
天子宴废其学,左右之习反其师,答远方诸侯不知文雅之辞,应群臣左右不知已诺之正,简闻小诵不传不习:凡此,其属少师之任也。
天子居处出入不以礼,冠带衣服不以制,御器在侧不以度,纵上下杂采不以章,忿怒悦喜不以义,赐与夺让不以节:凡此,其属少傅之任也。
天子宴私,安所易,乐而湛,饮酒而醉,食肉而饱,饱而彊,饥而惏,自取玩好,自执器皿:凡此,其属少保之任也。
不知日月之时节,不知先王之讳与大国之忌,不知风雨电雹之眚:凡此,其属太史之任也」。
昭帝先通《保傅传》,谓此书也。
唐太宗纵死囚使归家,期以秋来就死。
皆如期自诣朝堂,上皆赦之。
祖禹以为,太宗纵天下死囚,皆如期自归,此由至仁爱人、至诚感物之所致也。
《书》曰「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太宗之谓也。
唐明皇东封,还至宋州,宴从官于楼上,刺史寇泚预焉。
上谓张说曰:「向者屡遣使臣分巡诸道察吏善恶,今因封禅历诸州,乃知使臣负我多矣。
怀州刺史王丘,饩牵之外,一无它献。
魏州刺史崔沔,供帐无锦绣,示我以俭。
济州刺史裴耀卿,表数百言,莫非规谏。
如三人者,不劳人以市恩,真良吏矣」。
顾谓寇泚曰:「比亦屡有以酒馔不丰诉于朕者,知卿不借誉于左右也」。
自举酒赐之。
祖禹以为,汉武帝好用惨酷之吏,故董仲舒以守令未得人为言。
夫一郡守不得人,则千里之地受其害;
县令不得人,则百里之地受其害。
欲天下之民皆得其所,莫如选择守令之为急也。
唐明皇东封过诸州,而怀、魏、济、宋皆有良守,亦足见其时州郡多得人矣,岂非姚崇、宋璟为相之效乎。
太宗至道元年正月望,夜御乾元楼观灯。
司空致仕李昉,赐坐于御榻之侧,慰抚良久,酌御樽酒饮之,自取果饵以赐。
上观京城繁盛,亲指前朝坊巷省寺之所,今拓为通衢长廊,因曰:「晋高祖优柔无断,稔成奸恶;
少主昏蒙,卒至亡灭。
洎至汉朝,其政愈乱,致苏逢吉、史弘肇辈互相猜贰,李崧之族枉陷涂炭。
是时京城人情仓惶,殆无生意,岂暇营缮都邑乎」?
对曰:「晋、汉之事,老臣备经。
今陛下恭勤治道,听政无倦,是致四海清晏,辇毂繁盛」。
上曰:「勤政忧民,帝王常事耳。
朕不以繁华为乐,盖以民安为安」。
仁宗嘉祐七年上元,御宣德门,召近臣宗室观灯。
酒行,上顾左右曰:「朕非欲独为游观,此因岁时,与万姓同乐耳」。
汉制,立春秋日,下宽大书,制诏三公:「方春东作,敬始慎微,动作从之。
罪非殊死,且勿案验,皆须麦秋
退贪残,进柔良,下当用者如故事(《月令》曰:「命相布德和令。」蔡邕曰:「即此诏之谓也。」)」。
祖禹(阙七行。)
唐旧制,雅俗之乐皆隶太常
明皇精晓音律,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开元二年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
又选乐工数百人自教法曲于梨园,谓之皇帝梨园弟子;
又教宫女使习之;
又选妓女置宜春院,给赐其家。
礼部侍郎张庭圭、酸枣袁楚客皆上疏,以为:上春秋鼎盛,宜崇经术,迩端士,尚朴素,深以悦郑声、好游猎为戒。
上虽不能用,欲开言路,咸嘉赏之。
祖禹曰:昔作靡靡之乐、北里之舞,以亡其国。
明皇即位之初,留意声乐,故其末年耽乐奢侈,以致大乱,几亡天下。
人君所好,可不慎哉!
太常掌天地人之礼、郊庙之乐,舜命伯夷典礼、夔典乐之职也。
明皇之好音,犹不使雅俗相杂。
国朝祖宗以来,教坊宴乐隶宣徽院,自宣徽院废,乃属太常
以郑卫之乐,渎典礼之司,此有司官制之失也。
汉高祖七年丞相萧何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
上见其壮丽,甚怒,谓何曰:「天下匈匈,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
曰:「天下未定,故可因以就宫室。
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令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
上悦。
祖禹曰:禹卑宫室,孔子美之,曰:「吾无间然矣」。
周宣王初即位,更为俭宫室、小宗庙,而致中兴之功,诗人歌之。
萧何不能以道汉祖,乃袭亡秦之奢侈。
创业之君,一言一动,子孙视效,此乃武帝千门万户所以兴也。
臣恭闻太祖皇帝诏宫殿之制准得赤白,累圣遵守,不敢有加,俭德之美过于汉祖远矣。
唐太宗尝罢朝,怒曰:「会须杀此田舍翁」!
文德皇后谓帝曰:「谁触忤陛下」?
帝曰:「魏徵每廷辱我」。
后退,具朝服立于廷,帝大惊曰:「皇后何为若是」?
后曰:「妾闻主明臣直,今魏徵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贺」?
帝乃悦。
祖禹曰:诗人美后妃辅佐君子,求贤审官
国家将兴,必有淑哲之配儆戒,以成君子之
长孙皇后感悟太宗,其可谓贤矣!
后汉建武初任延武威太守光武亲见,戒之曰:「善事上官,无失名誉」。
延对曰:「臣闻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节。
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
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诏」。
帝叹息曰:「卿言是也」。
唐太宗本以兵定天下,虽已治,不忘经略四夷也。
魏徵侍宴,奏《破阵武德舞》,则俛首不顾;
至《庆善乐》,则谛玩无斁,举有所讽切如此(《庆善乐》者,文德之舞。)
汉武帝建元三年,上始为微行,尝以夜出,自称平阳侯
旦明,入南山下射虎豕狐兔,驰骛禾稼之地,民皆号呼骂詈。
鄠杜令欲执之,示以乘舆物,乃得免。
又尝夜至柏谷,投逆旅宿,就逆旅主人求浆。
主人翁曰:「无浆,止有溺耳」。
且疑上为奸盗,聚少年欲攻之。
主人妪睹上状貌而异之,止其翁曰:「客,非常人也,且又有备,不可图也」。
翁不听,妪饮翁以酒,醉而缚之,少年皆散走。
妪乃杀鸡为食以谢客
明日上归,召妪,赐金千斤,拜其夫为羽林郎
祖禹曰:「仁宗皇帝皇祐二年四月,御迩英阁,读《汉书·东方朔传》。
武帝微行数出,仁宗曰:「帝王每出,须中严外办,何容易如此」?
侍读丁度对曰:「武帝以承平日久,藉文景之资,所以穷志极欲」。
仁宗曰:「若安宁之时,常思危亡之戒,岂有后悔」?
臣愚窃谓武帝以天子之尊,而好狂夫之游,困于逆旅,几至为殆,考其行事,足为永戒。
仁宗皇帝特发德音,所以垂训万世也。
唐肃宗为太子时,常侍膳。
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臂臑,肱骨也。臑,奴到反。)
明皇顾,使太子割。
肃宗既割,馀污墁在刀,以饼洁之。
上熟视不怿。
肃宗徐举而啖之,上甚悦,谓太子曰:「福禄当如是爱惜」。
祖禹曰:明皇太子爱惜福禄,不弃一饼,可谓知稼穑之艰难矣。
然于其身,穷极奢侈,用财物如粪土,卒致天下大乱。
何其明于子而闇于己乎!
《书》曰:「非知之艰,行之惟艰」。
明皇之谓矣。
《史记·乐书》:「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
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致,犹深审也。乐由中出,故治心也。易,平易;直,正直;子谅,爱信也。)
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
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若善心生,则寡于利欲;寡于利欲,则乐矣。志明行成,不言而见信,如天也;不怒而见威,如神也。)
致乐,以治心者也;
致礼,以治躬者也。
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礼自外作,故治身。)
心中斯须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
鄙诈入之,谓利欲生。
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易,轻易也。)
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
礼也者,动于外者也。
乐极和。
礼极顺。
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
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
德辉动于内,而民莫不承听;
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郑玄曰:「德辉,颜色润泽也。理,容貌进止也。」孙炎曰:「德辉,明惠也;理,言行也。」)
故曰:致礼乐之道,举而措之天下无难矣」。
祖禹谨案:《礼记·乐记》、《祭仪》皆载此语,司马迁取之以为《乐书》。
盖古之君子传先王之法言,论礼乐之本,而造于道德之精微,孔子之门人祖述而传之。
亦犹《大学》诚意、正心、齐家、治国之说也。
此学者所当尽心,而人君所宜留意,臣是以敢献之。
唐明皇每酺宴,先设太常雅乐坐部、立部,继以鼓吹胡乐、教坊府县散乐杂戏。
又以山车陆船载乐往来;
又出宫人舞《霓裳羽衣》;
又教舞马百匹衔杯上寿;
又引犀象入场,或拜或舞。
安禄山见而悦之。
禄山反,既克长安,命搜捕乐工,运载乐器、舞衣,驱舞马、犀象诣洛阳
司马光论曰:圣人以道德为丽,仁义为乐,故虽茅茨土阶、恶衣菲食,不耻其陋,唯恐奉养之过,以劳民费财。
明皇恃其承平,不思后患,殚耳目之玩,穷声技之巧。
自谓帝王富贵皆不我如,欲使前莫能及,后无以踰。
非徒娱己,亦以誇人。
岂知大盗在旁,已有窥窬之心,卒致銮舆播迁,生民涂炭
乃知人君崇华靡以示人,适足为大盗之招也。
《史记·吴世家》:吴王僚九年,公子光伐楚,拔居巢钟离
初,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女家怒,相灭。
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
吴王怒,故遂伐楚,取两都而去。
祖禹曰:疆埸之事常起于细微,故两女子争桑,而吴楚相攻。
由汉以来,守边之吏或忿争细故,或徼幸功赏,以怒邻敌,至兵连祸结,而国家受其败,人君不知者多矣,可不戒哉!
汉光武建武八年,帝自征隗嚣
陇右溃,奔西城,遣大司马吴汉征南大将军岑彭围之。
公孙述李育将兵救,守上邽,帝命虎牙大将军盖延、建威大将军耿弇攻之。
颍川盗贼寇没属县,河东守守兵亦叛,帝自上邽晨夜东驰。
车驾还宫,敕书曰:「两城若下,便可将兵南击蜀虏。
人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每一发兵,头须为白」。
祖禹曰:光武以兵定天下,中兴汉室。
是时隗嚣据陇,公孙述据蜀,未得息师。
光武厌苦军事,虽谋臣猛将众多,犹曰每一发兵,头须为白,其忧畏如此,盖深知百姓疾苦,惩用兵之为天下害也。
顺帝时,灾异屡见。
阳嘉二年春郎顗上书,其四事曰:「《易传》曰:阳无德则旱,阴僭阳亦旱。
阳无德者,人君恩泽不施于人也;
阴僭阳者,禄去公室,臣下专权也。
自冬涉,讫无嘉泽,数有西风,反逆时节。
朝廷劳心,广为祷祈,荐祭山川,暴龙移市董仲舒《春秋繁露》曰:春旱,以甲乙日,为苍龙一,长八尺,居中央;为小龙五,各长四尺,于东方。皆东向,其间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以丙丁日,为赤龙,服赤衣。季夏以戊己日,为黄龙,服黄衣。以庚辛日,为白龙,服白衣。以壬癸日,为黑龙,服黑衣。牲各依其方色。皆燔雄鸡、烧豭猪尾,于里北门及市中以祈焉。《礼记》:岁旱,鲁穆公于县县子曰:「为之徙市,不亦可乎?」)
臣闻皇天感物,不为伪动;
灾变应人,要在责己。
若令雨可请降,水可禳止,则岁无隔并,太平可待。
然而灾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不在祈祷。)
立春以来,未见朝庭赏录有功,表显有德,存问孤寡,赈恤贫弱,而但见洛阳都官奔车东西,收系纤介,牢狱充盈。
臣闻恭陵火处,比有光耀(比,频也。时恭陵百丈庑灾,仍有光耀不绝。),明此天灾,非人之咎。
丁丑,大风掩蔽天地。
风者,号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之戒。
又连月无雨,将害宿麦。
若一谷不登,则饥者十三四矣。
陛下诚宜广被恩泽,贷赡元元。
昔尧遭九年之水,人有十载之畜者,简税防灾为其方也(简,少也;方,法也。)
愿陛下早宣德泽,以应天功。
若臣言不用,朝政不改者,立夏之后乃有澍雨,于今之际未可望也。
若政变于朝而天不雨,则臣为诬上,愚不知量,分当鼎镬」。
书奏,特诏拜郎中,辞病不就,即去归家。
至四月京师地震,遂陷。
,大旱。
鲜卑马邑城,破代郡兵。
明年,西羌寇陇右,皆略如顗言。
祖禹曰:天人之交,相去不远,故汉世儒者各以所学推言灾异,其言多验。
臣恭闻仁宗皇帝最深《洪范》之学,每有变异,恐惧修省,必求其端。
近世学者废而不习。
人君奉顺天道,不可不留意也。
汉文帝时贾谊上书曰:「三代之礼,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朝日以朝,夕月以暮,皆迎其初出也。下朝,直遥反。)
春秋入学,坐国老,执酱而亲馈之,所以明有孝也。
行以鸾和(鸾和,车上铃也。),步中《采齐(乐诗名也。齐或作,又作茨,音才私反。)》,趋中《肆夏(亦乐诗名。趋,疾步也。凡此「中」者,谓与其节相应也,音仲反。)》,所以明有度也。
其于禽兽,见其生不忍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故远庖厨,所以长恩,且明有仁也。
夫三代之所以长久者,以其辅翼太子有此具也」。
晁错上书言:「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
故人主知所以临制臣下而治其众,则群臣畏服矣;
知所以听言受事,则不欺蔽矣;
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
知所以忠孝事上,则臣子之行备矣。
此四者,臣窃为皇太子急之」。
祖禹曰:贾谊之学本于《诗》、《礼》,故欲人君知礼义;
晁错之学本于刑名,故欲人君知术数。
三代之君以礼义治,故下以诚应之;
秦汉之君以术数治,故下以诈应之。
人主临制群臣,听言受事,皆以为术数,而不知圣人之道无二,唯一以至诚而已。
唐太宗犹耻以权数接臣下,而况于三代之主乎(阙)
/臣祖禹曰:「自唐天宝之乱,兵革不息,讫于五代后周显德,凡二百十有五年。
天下分裂为八九,生民糜烂于兵。
周世宗以雄武之才,在位六年,南征北伐,以强中国,虽纲纪稍振,而大功未成。
太祖受命,削平僭乱,然后海内为一。
盖天将启太平之运,以授圣人,世宗征伐之功,实为有宋开创之基也。
周显德以前,治少而乱多,然后知本朝百三十馀年,中外晏安,自三代以来未之有也,可不兢兢业业以守之哉(阙)
/臣祖禹曰:古者至治之世,麟凤在郊薮,龟龙游宫沼,河出图,洛出书。
舜之时,箫韶九成,凤凰来仪。
文王之兴,鸑鷟鸣于岐山
圣人在上,则四灵为畜,所以谓之瑞也。
汉武帝幸雍祠五畤,获一角兽,若麃然,有司以为麟。
武帝博谋群臣,而终军上对,宜因昭时令日,改定告元,苴白茅江淮,发嘉号于营丘
甚异之,由是改元为元狩
臣窃考元狩之间,有淮南衡山之狱,坐死者数万人,吏益惨急而法令察。
武帝方甘心快意,结怨于匈奴,命卫青、霍去病等将兵连岁出征,匈奴亦数入为寇。
于是天下骚然,仓库空虚,贫民流徙。
乃与公卿议白金及皮币,以夺商贾之利,取诸侯之财,吏民犯法者不可胜数。
于是酷吏用事,多至公卿,而绣衣直指之使斩断于外。
当此之时,生民如处于炉炭之上,然则何以致天地之和气,麟曷为出哉?
鲁哀公十四年,西狩于大野,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
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麟于鲁,出非其时,惟圣人识之,故《春秋》书获麟。
武帝得一角兽,而有司谓之麟,终军因劝以改元封禅,甚矣,群臣之谀也!
后世言帝王穷兵黩武、严刑峻法者,必曰秦皇汉武,盖以始皇无道,而武帝亦近似之矣。
考其行事,岂独武帝之过哉?
其臣谀佞以成之也。
孟子曰:「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
汉之群臣岂不然哉!
按:自「汉制」以下一节原与上节相连,然观其内容实非一事,今另提行。又前两节述宋太宗仁宗上元观灯故事,其后似应有范祖禹之评论,疑尚有阙文